“消费市场微分量化法则”定义:市场规范化、企业多元化带来品牌近似化、产品同质化、营销雷同化,从而引发消费结构模糊化以及消费心态紊乱;消费市场微分量化法则更是一个工具,归结到末端,就是从消费者层面出发,用结构量化的手段定位品牌产品的微分消费及微分市场。它在品牌产品导入差异化营销过程中注重三个因素:品牌与市场两者互动的快速制胜、创意的重要性、针对消费者独到角度的沟通。
我们提出消费市场微分量化法则,从根本上就是寻求一种支点。产品同质化、品牌近似化带来的恶果就是消费者不能辨认品牌价值,不能从近似品牌里面寻找共鸣。从企业层面讲,企业面对社会责任与产品推广等之间的矛盾,寻求差异化、追求附加值、带给消费者价廉物美的产品这几点现实地摆在面前,这也是一个支点。
我们认为,在后营销、后消费层面,首先要研究的就是消费者和消费行为,这是决定我们“消费市场微分量化法则”营销框架的基点。我们说,在决定市场生命力的要素里面,万物只有人是活的!因此,人的消费心理、消费行为会随着时间、空间和情绪的转换而变化,会随着改变其消费思想的传媒活动而更新。
由此,我们提出消费市场微分量化法则三大推论,这三个推论也主要从“人”的因素来考虑的:
1、消费者对品牌的依赖度降低,我们提倡“快速制胜”
除非有非常优惠的价格,对于不具备市场主导地位的中小品牌企业或者大品牌新产品,关键在于快速卖货和品牌增值的齐头并进。
我们拿手机行业的例子来看,过去的2002、2003这两年时间里,诺基亚、摩托罗拉的手机新产品上市速度明显提速,一个出来了,前一个“新产品”马上实行降价促销,新功能、新技术、新概念层出不穷,产品速度实现利润速度,这种做法使很多一味依靠贴牌、组装为生的国内部分厂家危机重重,曾经叫嚣一时的厦华、海尔、中兴、中侨等等顷刻之间面临崩溃的边缘。我们也可以看到,TCL、夏新等具备一定实力的厂家更是疯狂的同时加快新产品、新概念的开发和推广。这让我们想起当时索尼一口气在中国区域撤下所有一级城市专柜的超平、球面电视机,同时推出8款CDR技术纯平电视机,大举宣扬CDR技术的独创性和前瞻性,一举奠定索尼在高端电视机市场上的霸主地位。虽然飞利浦、松下等著名品牌也不断推出新款新技术产品,但与索尼这一招相比,顿时相形见绌。我们看到,无论是松下提出的“锐屏”还是飞利浦的“数码自然动感”技术,都达不到索尼CDR技术广泛的认知率和消费忠诚。
2、我们推崇“创意”在品牌攻占市场中的重要性
除非有足够的资金去做广告,对于大多数力求通过低成本扩张的企业来说,针对市场营销的创意层面必不可少。
我们说很多产品从功能、价位、品牌形象上比较都差不多,进入一个区域市场的销售表现往往不同,沿用一句常用的说法:看怎么做了。不错,关键在于如何做,而如何做的前提则是思路。思路决定出路,用行话来说,就是“创意”。创意不仅仅是从广告美学的角度来看,在营销层次,我们把他归结到属于改变市场的工具。

RSS订阅